登记:今起动产抵押登记可“网上办”

2018-05-25 09:39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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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讯(通讯员余林洁 柴政 记者马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从2018年5月25日起,在汉、京、沪试用“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这就意味着我市动产抵押新增登记企业,实现了“网上办”,不需再到工商部门现场办理。

  动产包括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抵押是企业把动产抵押给债权人(如银行、担保机构、企业、个人),以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动产抵押登记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能,搞好动产抵押新增登记、变更、注销等,有利于帮助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盘活动产、化解融资难题等。

  今年1-4月份,我市工商部门已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22份,动产抵押担保主债权金额72.4亿元,同比上升近六成。这些动产抵押登记,都是由企业派人携带纸质申请材料,到抵押人所在的区工商部门办理的。5月25日,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在我市应用试点后,可在线申请、审核、公示、查询,实现“一网通办”,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在网上申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市工商部门特别提醒:5月25日前现场办理的动产抵押登记,如需办理变更或注销的,仍需按老办法在现场办理;5月25日后通过“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办理的新增登记,如需办理变更或注销的,则需通过该系统直接办理。

  链接>>>  如何办动产抵押?

  访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原工商总局网站),点击主页面“办事服务”中的“动产抵押登记”图标;或登录“http://dcdy.gsxt.gov.cn”,用手机号注册,登录“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后,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动产抵押信息申请书。

  将盖章后的申请书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版,并同其他相关资料(如盖章的执照复印件)一并上传。对不符合要求的,工商部门将予以驳回并注明原因;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予以登记。

  责编:陈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