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17家公立医院实行百余病种“打包收费”

2017-12-28 10:03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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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12月28日讯(记者张隽玮 通讯员沈佳)12月27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自12月31日起,同济医院、协和医院、省人民医院、中南医院等17家在汉委属、省属和相关部队医院对甲状腺肿、白内障、冠心病等101个病种实行按病种收付费。

  按病种“打包收费”,是目前按项目收费的改革升级版。将按项目收费患者面临的少则十几项多则上百项收费项目按病种整合起来,按照病种的治疗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用耗材均不再单独计费。各项费用合并为病种收付费标准,医院按照此标准收费,患者和医保基金按此标准和有关规定向医院付费。“这种收费方式的好处,打个比方来说,是不会让本该得到500元治疗标准的患者只得到50元的治疗,或者5000元的,缩小了重复检查、过度医疗、乱收费的运作空间。”解读文件的省物价局农医处表示。

  包括同济、协和、省妇幼等,在汉委属、省属及相关部队医院共17家公立医院全部纳入此次改革。

  记者从101个病种收费列表中看到,收费标准主要分为三级和二级医院两等。12月31日起同济、协和医院暂按三级医院费用标准执行,运行一段时间后,经医院与医保谈判协商,再按规定程序确定具体病种费用标准。

  根据省卫计委和省物价局的联合发文,如果实际费用高于病种费用标准,高出部分就由医院承担,患者和医保基金不再付费。在病种治疗整个过程中,医院仅对列入“除外内容”的植入性高值耗材,以及患者自愿选择特需病房价格高出普通病房部分可另行收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据悉,按病种“打包收费”方式由患者自主选择,进入“打包收费”环节,需与医院签订按病种收费协议,也可自主选择按项目收费。

  省物价局表示,本月底前我省各地二级以上城市公立医院将全面开始实施。17家医院的收付费改革与武汉市属医院同步进行,并与后者保持衔接。同时,逐步建立病种收付费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医药价格变动、适宜技术利用等因素,适时对病种收付费标准予以调整。2018年,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将选取更多常见病和多发病,覆盖到所有二级及以上县级公立医院。

  按病种“打包收费”的17家公立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湖北省人民医院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    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

  湖北省肿瘤医院      湖北省中医院

  武汉大学口腔医院    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  湖北省直属机关医院

  湖北省荣军医院      解放军武汉总医院

  解放军161医院       武警湖北总队医院

  责编:陈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