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前出生 父母可办独生子女证

2018-05-25 08:55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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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5月25日讯(记者齐云)5月24日,市网上群众工作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入驻单位市卫计委、市妇联通过长江网“在线轮值”,回答网民提问。

  网民:现在还可以办独生子女证吗?独生子女证可享受哪些待遇?

  市卫计委: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规定,子女在201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在女方年满49周岁之前,可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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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为:1.夫妻双方到户籍地或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表》;2.村(社区)或所在单位初审;3.街道计生科(办)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武汉市现行优待政策如下: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或年满60周岁,根据退休单位性质发给计划生育奖励金。

  网民:婚姻家庭纠纷现象越来越普通,建议妇联多建一些家事调节站点,帮助更多的家庭和谐处理婚姻关系。

  市妇联:目前,我市已在示范“妇女之家”建立了30个家事调解室(站),并有130个示范“妇女之家”正在申报中;2018年底,检查验收100个家事调解室(站);到2019年底,逐步实现社区(村)“妇女之家”建立家事调解室(站)全覆盖。

  5月25日8:30—11:30、14:30—17:30,团市委、市农委将通过长江网“在线轮值”,回答网民提问,网民可进入长江网长江论坛(http://bbs.cjn.cn)“今天我值班”板块留言。

  责编:陈玉君